在一些農資店賣的農藥中,個別草銨膦產品標簽上有“除根型”字樣,不少敵草快產品標簽上有“連根拔”字樣,還標明“斬草又除根”。
草銨膦和敵草快都是觸殺滅生性除草劑,并非內吸性除草劑,因此宣傳有斬根和爛根的功能,并不合理!斑@種宣傳是違法的,即使是證件齊全,這些字眼也不可能通過。”國內一農藥生產廠家市場部負責人表示。
部分標簽上宣傳有斬根和爛根的功能的草銨膦或敵草快產品
一名資深行業(yè)人士指出,敵草快和草銨膦都不能死根,凡是標簽上有如此宣傳的,基本上都有問題,“正規(guī)標簽是不敢這么寫的”。
而在這類除草劑中,只有草甘膦是可以除根的,因為草甘膦是內吸性除草劑。也就是說,只有內吸性除草劑才可以殺根,觸殺型除草劑是沒有殺根功能的。
如果某些草銨膦和敵草快產品真的有殺根功效,說明什么?
上述行業(yè)人士表示,如果某些草銨膦和敵草快產品真的出現(xiàn)了殺根功能,說明產品里面添加了有殺根功能的隱性成分,比如草甘膦、莠去津、2甲4氯等。
根據(jù)新條例第四十四條,農藥所含有效成分種類與農藥的標簽、說明書標注的有效成分不符的,認定為假農藥。
如果標簽注明有殺根功能而實際上并沒有,則涉及虛假宣傳。根據(jù)新農藥管理條例第二十三條,農藥生產企業(yè)不得擅自改變經核準的農藥的標簽內容,不得在農藥的標簽中標注虛假、誤導使用者的內容。
根據(jù)新農藥管理條例第五十三條,農藥生產企業(yè)生產的農藥包裝、標簽、說明書不符合規(guī)定的,由縣級以上地方農業(yè)主管部門責令改正,沒收違法所得、違法生產的產品和用于違法生產的原材料等,違法生產的產品貨值金額不足1萬元的,并處1萬元以上2萬元以下罰款,貨值金額1萬元以上的,并處貨值金額2倍以上5倍以下罰款;拒不改正或者情節(jié)嚴重的,由發(fā)證機關吊銷農藥生產許可證和相應的農藥登記證。
(來源:南方農村報)